2013年1月1日 星期二

關於【尊重智慧財產權】--你不可以不懂的常識!!!

Q1:從網路下載圖片,然後在上面加一些圖形或文字做成海報,  這樣會違反著作權法嗎? 答:從網頁上將他人電腦軟體、歌曲、圖片或文章下載回自己的電腦,或將自己手頭上的電腦軟體、歌曲、圖片或文章上載到學校的FTP站上,都是一種重製行為,而電腦軟體、歌曲、圖片或文章都是受著作權法保護的著作,除非有可以主張合理使用的情形,否則應經各類著作之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或授權,才不致構成著作權侵害。從網路下載圖片,然後在上面加一些圖形或文字做成海報,如未經著作財產權人同意或授權,可能侵害重製權或改作權。 Q2:擅自以光碟燒錄機拷貝盜版音樂CD,是否違反著作權法? 答:將音樂CD以光碟燒錄機拷貝之行為應屬著作權法所稱的「重製」,除供自己使用或家庭使用等合理使用之情形外,應徵得著作財產權人之同意或授權,如果將自己買來的CD以光碟燒錄機加以重製多次,將會侵害詞曲作者及錄音著作著作財產權人的重製權,這是違法的行為,一旦著作財產權人追究起來就慘了,如果沒有合理使用情形的適用,將可能構成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第一項規定,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,處六月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。 Q3:販賣燒錄歌手精選集的大補帖或MP3有何刑責? 答:市面上的流行歌手精選集CD是享有著作權之錄音著作,意圖營利而販賣盜錄的大補帖或MP3,以賺取利潤牟利,此方法亦視為侵害著作權,將可能構成著作權法第八十七條第二款規定,明知為侵害著作權之物意圖營利而交付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權,而依同法第九十三條第三款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。 Q4:在BBS站上所發表的文章是否受著作權法保護?站長或網友可否予以任 意轉貼、收錄成精華篇或作其他利用? 答:著作權法第十條本文規定:「著作人於著作完成時享有著作權。」在BBS上所發表的文章,一旦完成即受著作權法保護,所以站長或網友除非得到著作財產權人的同意或授權,否則還是不要任意將其內容予以轉貼、收錄成精華篇或作其他利用,比較保險,才不致構成著作權侵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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